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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0月10日电(记者杨文)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日前通过的《关于新时期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议》提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害等犯罪的法律监督。

山东检察机关加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法律监督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政表示,该决议对未成年人起诉的内涵和外延做出了具体规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重点放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未成年涉案人员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特殊领域,加强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等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的监督。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侵犯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行为提出监督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社区矫正。

山东检察机关加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法律监督

此外,在刑事起诉方面,检察机关应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巡回起诉和派驻起诉相结合;在公益诉讼起诉方面,决议对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出了具体规定,扩大了监督范围。

山东检察机关加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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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检察机关加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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