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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费天元)10月23日,浙商银行发布首次公开发行(IPO)初步询价结果和延期发行公告。根据公告,由于2018年该城市发行价格对应的稀释市盈率高于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原定于2019年10月24日的网上和网下认购将推迟至2019年11月14日。
根据公告,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考虑浙商银行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经协商确定发行价为4.94元/股,相当于今年第二季度末每股净资产。
具体而言,浙商银行4.94元/股的发行价市盈率为:
(1)9.39倍(每股收益按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8.27倍(每股收益按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净利润减去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浙商银行的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j66)。截至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91倍。
随着浙商银行认购期的延长,本周新购总量大幅下降。
根据初步安排,本周共将购买17只新股,其中科技股14只,创业板2只,上海主板1只。从本次募集项目的投资金额来看,本周购买的14只科技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25.35亿元,仅浙商银行募集资金就将达到126亿元。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加强新股发行监管办法》规定,如果拟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持续发布投资风险专项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至少包括: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的比较分析以及差异对估值的影响;吸引投资者注意发行价和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事实上,之前浙商银行、成都银行、无锡银行、江苏银行、江阴银行等。由于IPO价格的稀释市盈率高于各自行业二级市场的市盈率,所有公司都宣布推迟IPO。
标题: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均值 浙商银行新股申购延期至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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