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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于8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吉林省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自该问题疫苗案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查明真相,严肃追究责任,严格依法处理,坚决维护安全底线,充分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召开了几次会议进行研究,并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有关部门和干部的案件和履职情况已基本查清。
会议强调,疫苗关系到人民、公共卫生和国家安全。该问题疫苗案是疫苗生产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良好生产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忽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失职,以及个体劳动者的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重大案件,不仅暴露出监管不力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制度缺陷。要深刻吸取教训,博采众长,标本兼治,标本兼治,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会议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过程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要责任和义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对于高风险和专业性强的疫苗,有必要明确监管权力,并在当地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有必要派出机构进行检查。要加强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疫苗药品的专业和专业检验队伍。要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贪得无厌、无视规则的不良企业和敢于挑战道德良知底线的企业。他们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不会被容忍。对违法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如疫苗、药品等,要依法严惩,重罚终生。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他们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对失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深刻认识药品安全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深刻吸取教训,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疫苗质量安全底线。要完善问题疫苗处置的后续机制,做好补种和补种疫苗工作,稳步有序开展补偿工作,完善疫苗管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同意免去金育辉(吉林省副省长,自2017年4月起主管吉林省药品监督工作),责令李晋修(吉林省CPPCC副主席,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担任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副省长)辞职,并要求刘长龙(长春市市长,2016年9月代理长春市市长)辞职。自2016年10月起,他先后担任长春市市长)、毕敬泉(2015年2月至2018年3月,曾任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任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辞职,并要求姜智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书记、长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焦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对35名非中层管理干部进行问责;经研究决定,国家纪委中央纪委应任命吴迅(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负责药事登记管理、药事监督检查等工作。)存档以供检查和调查。会议指示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党中央、国务院进行深入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人民日报(2018年8月17日01版)
编者:张嘉诚
标题: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问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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