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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之间不得达成任何协议

限制性竞争协议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

运营商之间不得达成任何协议

限制性竞争协议

⊙记者李主编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经营者不得与其他经营者达成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合作行为。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经营者之间不得达成 限制竞争协议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参与或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禁止的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征求意见稿》,经营者实施《反垄断法》规定的集中行为,符合报告标准的,应当依法提前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不得实施未申报的集中行为。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经营者之间不得达成 限制竞争协议

申请标准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上一财年全球所有参与集中的运营商总营业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中国至少有两家运营商上一财年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第二,上一财年参与中国集中的所有运营商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两家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计算营业额时,应考虑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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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还指出,经营者建立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避免从业人员从事违法活动,树立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经营者可以根据经营条件、规模和行业特点建立反垄断法律合规制度,或者在现有合规管理制度下开展专项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

标题: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经营者之间不得达成 限制竞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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