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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启动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以抗击污染、促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与污染作斗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白马赤林、丁仲礼等参加了会见。
王晨强调,中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了一系列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期性工作,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加快海权建设”,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目前,我国整个海域的海水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陆源污染超标排放依然突出,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我们必须有蓝天白云、碧水青山、碧海银滩来满足人们对美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
王晨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就是要加强监督,抓住典型案例,找出问题症结,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全面落实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这是1998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20年来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而再次开展的。
据报道,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排污许可证等重大法律制度措施的落实;二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的基本情况,防治陆源污染物、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和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基本情况;三是制定海洋环境保护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法律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各方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关于修改和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分为四组。从9月到10月,他们将前往天津、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进行视察。同时,他们将委托上海、江苏和广西的人大常委会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
11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总结执法检查情况;11月中下旬,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执法检查报告草案。12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记者朱宁宁)
编者:张嘉诚
标题:王晨:打好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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