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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强制垃圾分类的实施,北京的垃圾分类也在加快。《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谁负责,如何划分,如何惩罚那些拒绝分类的人?修正案提出了全面管理、完善源头削减措施、强化分类投放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参与作用的要求。

北京垃圾分类工作以立法方式让软约束硬起来

政府协调、多部门联系和协调促进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的生活垃圾产量超过2亿吨,其中北京的生活垃圾产量最高。

北京城市管理研究所检测分析办公室主任刘芯言表示,随着垃圾总量的增加,后端处理压力相当大。2019年,北京垃圾处理总量预计将超过1000万吨,餐厨垃圾约占1/2。目前,北京主要采用焚烧、填埋、堆肥等方法处理生活垃圾。据估计,到2019年,北京垃圾填埋场的容量将低于200万吨,焚烧和堆肥的容量分别约为600万吨和200万吨。目前,几个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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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明确实施了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细化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例如,北京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协调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查处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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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尤其重要的是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和协调推进."清华大学环境研究所教授刘建国表示,过去,推动垃圾分类的责任往往落在某个部门身上,但该部门的权力非常有限,很难调动这么多资源来推动如此复杂的事情。因此,由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促,动员各有关部门参与分类工作,推广阻力会小,力度会大,进度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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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表示,有必要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将使一些产品制造商和平台在未来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快速增长的快递和垃圾外卖行业,迫使制造商和平台找到改善包装的方法,促进减少包装废物。《修正案》还规定,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酒店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日用品,酒店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客房日用品。“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罚款不超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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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分法,改进源头削减措施

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修正案采用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点法,主要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类别。

刘建国说,有害废弃物数量少,但危害相对较大,必须列入强制分类范畴;我国生活垃圾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餐厨垃圾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对后端处理系统干扰较大,导致后端处理污染严重,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它需要单独区分;可回收物品价值较高,市场上有成熟的回收体系,将其纳入标准化管理相对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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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害的、有用的和干扰的东西分开,剩下的就是其他垃圾。分类自然成为一种四分法。”刘建国说,虽然每个国家的分类标准和方法不同,但有害和有用的垃圾一般都被分离出来,然后其他垃圾进入标准化处理设施。“能把这个宿营地做好,就能完全满足当前的基本要求。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慢慢养成习惯,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求,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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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芯言表示,目前,在北京处于主导地位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没有办法”。特别是目前厨余垃圾只能与其他垃圾一起焚烧,因此对厨余垃圾进行分类预处理、开发和实施后端技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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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还要求完善源头削减措施,分别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实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单位和个人也应按规定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产品,优先购买可重复使用和可重复使用的产品;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北京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清洁蔬菜上市,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要按标准配备垃圾现场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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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认为,在通常的四分法前提下,垃圾分类城市也可以根据区域习惯和处理技术选择投放类别。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建设规模也应以需求为导向。“厨余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规模应根据可接受有机堆肥的土地面积来决定,以避免像韩国和日本那样,厨余垃圾收集后无法利用,最终不得不重新进入处理厂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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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力度,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据统计,垃圾分类可使北京人均生活垃圾产量减少2/3,这有利于提高垃圾质量,使焚烧(或填埋)更加无害化。

除了生产生活垃圾的单位,修正案还首次明确了个人也是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并对未按分类标准运送生活垃圾的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罚,并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个人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垃圾收运单位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为了加大对垃圾收运单位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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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说,垃圾分类的实施主要依靠“大棒”,即必须履行法律责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罚款将很大,甚至需要监禁,但“需要有一个过程”。目前,不按要求分类,拒不改正的个人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这“不算太大”。“具体的处罚金额是第二位的,主要是起到威慑作用,促进大家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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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该修正案通过立法手段逐渐“强化”了垃圾分类的软约束。下一步,北京将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居民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应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建立“不分类、不配送”等逆向机制。(记者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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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静文

标题:北京垃圾分类工作以立法方式让软约束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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