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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的差异控制,准确控制空气污染,河北省将建立生态环境监管的肯定列表制度。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列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可以“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扰动”。
河北省党委书记、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表示,河北省首批肯定名单涉及4类项目和企业,包括省内重点项目、异地扶贫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和重点外向型企业。目前,河北省共有1640个项目和企业通过现场逐一核查评估和多部门咨询,被列入首批生态环境监管肯定名单。
记者了解到,被列入肯定名单的关键是企业能否达到排放标准,通过自律减少排放,引领污染控制水平。河北省有29个重点项目、10个异地扶贫搬迁项目、46个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和143个重点外向型企业,因未达到粉尘污染控制标准、环保程序不完善、污染控制水平较低而未列入肯定名单。
对于列入肯定名单的企业,河北省将优先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列入名单的重点出口企业在出口任务期间不得停产或限产。对于已上市的零排放、轻度涉气的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即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的企业,不限制生产、不检查、不干扰。
"不检查或干扰肯定名单上的企业并不意味着放松环境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任表示,河北省将完善非现场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如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计电计量、无人机飞行检查等。在实施环境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此外,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生态环境监管积极名单实行公告和动态调整制度。列入肯定名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在重污染执法检查和应急响应过程中,如果发现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整改不能按要求的期限完成,将调出清单。(记者龚智宏)
编者:王瑞静
标题:河北将实行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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