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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生不断改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改革发展中取得更多惠及全体人民的成就。”这一要求的全面落实将大大提高中国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为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人们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相比,公共服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共服务供给总体上仍然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更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公共服务供给符合人民群众个性化、差异化和多样化的需求,使公共服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完善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流动性的日益增强,传统的基于属地管理的公共服务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需要强调协调发展、有序对接和一体化布局。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因此,有必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通过创造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参与和合作的多元化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整体优化。我们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做好包容、基础、包容的民生工作,在教育青年、学教青年、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及化和便民化,使基本公共服务有序衔接。
创新体制机制。公共服务涉及诸多主体和环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需要不断的制度和机制创新。我们应该尊重和保障人民对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提供公共服务之前进行需求调查和研究,了解需求,制定准确的政策,使服务更好地与需求相匹配。在明确不同公共服务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促进多主体参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建立质量监督控制机制,加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监督控制,根据群众满意度和满意度科学评价公共服务效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加强科技支持。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促进科学的政府决策、精确的社会治理和高效的公共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持。举例来说,利用平坦、互动和快速的互联网,我们可以打开沟通渠道,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新形势下,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加”模式,推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共服务供需沟通渠道,推进公共服务数据互联共享,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相关信息,细分人们的需求,发现需求热点,准确把握人们的公共服务需求。我们可以加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社区建设,为大众提供越来越贴心的智能公共服务。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湖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人才研究所)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17日09版)
标题:新知新觉: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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