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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厅(局、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铁路集团各单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港口是综合交通枢纽,也是战略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交通强国纲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发展观,注重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交通强国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坚持目标导向、改革创新,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坚持适应香港和分类引导,努力推进健康发展,努力推进绿色、智能、安全发展,推进陆海联动、河海互动、香港生产城市一体化。努力建设、管理和发展好港口,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强化港口综合枢纽作用,全面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枢纽港为重点,安全、便捷、智能、绿色、经济、高效,有强有力的支撑,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到2025年,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港口绿色、智能、安全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区域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中国港口发展总体水平将跃升,主要港口将达到世界级水平,多个枢纽港将建成世界级港口,引领全球港口绿色智能发展。到2050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形成一批世界一流港口群,发展水平居世界前列。
二、关键任务
(1)着力提高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1.该系统优化了供应系统。优化供给布局,节约和集约利用空资源,优化港口布局规划,促进港口间劳动力合理配置和错位发展,优化重点货物运输体系。协调新港区发展和老港区搬迁,引导新建港区码头集中布局和连片开发。扩大优质增量供应,开展港口智能化建设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优化存量资源,新老码头技术升级并重,建设、管理、维护并重,加强监测、健康诊断和日常维护,提高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和耐久性。
2.完善港口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港口装卸和仓储主业,完善港口船舶供应和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冷链、汽车、化工等专业物流,提升中转配送、配送加工等增值服务,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积极发展港口、航运信息、商业、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吸引国际货物中转、组装等业务,提升航运服务水平,支持建设世界级国际航运中心。以邮轮母港为先导,以邮轮始发港为主体,以游览港为补充,完善邮轮港口布局,提升邮轮等客运码头综合服务功能,拓展邮轮产业链,改善旅客候车环境和陆岛客运码头条件,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方式的衔接,提升旅客体验和满意度。
3.解决以多式联运为重点的薄弱环节。完善港口集散体系,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着力解决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问题。原则上,重要港口区的新集装箱和散装干散货作业区是同时规划和建设的。重点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和江海直达运输,大力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以“一个单一系统”为核心的多式联运。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内河港区建设,积极推进新建海上通道相关港区建设,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配套码头和江海联运码头。完善客运码头设施,有序建设和改造内河邮轮码头。加强深水航道和锚地建设。到2025年,重要港区的集装箱和干散货铁路入境率将达到60%以上,矿石、煤炭等散货将主要通过铁路或水路集疏运;到2035年,重要港区将基本实现铁路进口全覆盖,集装箱-铁-水联运在港口的比重将显著提高。
(二)加快绿色港口建设。
4.着力加强污染防治。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专项行动,升级改造现有码头环保设施,规范港口作业。推动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统筹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分类管理、有效处置和利用。优化污染控制模式,推进新建港区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逐步实施以内河船舶污染物集中收运和小型船舶“存岸处置”为重点的排放控制模式。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加强散货作业防尘抑尘措施,推进原油及成品装船码头油气回收。严格执行船舶危险废物和水污染物转移联合监管制度,加快文件电子化管理和多部门共享。到2025年,初步形成设施完备、体系健全、运行有效的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体系;2035年,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居世界前列。
5.建设清洁低碳的港口能源体系。完善港口液化天然气充装、岸电标准和供应服务体系。完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促进和提高船舶岸电利用率,加强岸电利用绩效考核。鼓励新建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口车辆和拖船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港口作业机械和车辆的清洁比例。
6.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严格执行填海控制政策,严格控制和合理利用深水岸线,倡导建设公共码头,鼓励现有货主提供自用的公共服务。实施现有设施设备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工艺。疏浚土、建筑材料和废料的综合利用。推进港区生产生活污水和雨水的循环利用。实施港口绿化工程,引导有条件的港口开展水陆生态修复。到2025年,港口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将显著提高,主要港口的绿色发展到2035年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加快智能港口建设。
7.构建智能港口系统。加强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大港口机械、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和远程操作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积极推进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和堆场的建设和改造。建设基于5g、北斗、物联网等技术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港区内自动刷卡示范和特殊场景收发货渠道,深化港区联动。到2025年,一些沿海集装箱枢纽港将初步形成一个集综合感知、港口与车辆无处不在的互联协作的智能系统。到2035年,智能系统将基本建成集装箱枢纽港。
8.加快智能物流建设。大力推进港口无纸化运营,完善“一站式”、“一网通”等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实现主要港口业务项目的电子操作文件和在线处理。推广应用铁水联运数据交换报文标准,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实施“互联网加”战略,建立港口企业云服务数据中心,创新港口物流模式,促进与上下游产业的有效衔接和业务协作。
(4)加快开放和融合的发展。
9.积极推进港航协调发展。实施中小港口企业专业化和专业化行动。加强港口互动,合作建设和完善专业化码头服务网络。以高质量整合为导向,推进区域航道和锚地共享,完善干支联动、河海互动发展格局。强化枢纽港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效益高效的京津冀、长三角、东南沿海、粤港澳大湾区、西南沿海等区域性港口群。鼓励港航企业通过产权置换、联合开发、联合运营、航线合作,促进港航互动、合作共赢。
10.促进香港生产城市的深度融合和发展。根据空国土总体布局,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促进城市景观岸线和港口生产岸线协调发展,将港口污染防治纳入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促进港口与城市协调发展。依托港口建设物流中心、商品汽车和商品交易平台、跨境贸易中心,促进要素资源集聚,服务临港产业升级。推进港口岸线和后方陆域整体发展,鼓励内陆陆港共建共享,增强港口辐射带动作用。
11.不断优化港口商业环境。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口的港口监管和政策创新,探索港口建设管理模式创新。继续简化综合通关流程,优化海事监管和引航服务,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单证,加快“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整个航运和贸易链,推进运输通关便利化和一体化。实行港口服务收费目录和公示制度,共同进行监督检查。加快口岸通关物流服务全过程电子化,推进大型港航企业与“单一窗口”的合作对接,共同打造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12.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通过设点、连线、联网和布局,建设完善的海上互联网络,加强港口与中欧列车、西部新陆海通道和中欧陆海快线的连接,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的国际贸易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形成海陆联动、东西互助的开放格局。完善港口国际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和技术交流,促进物流信息共享和标准交流。优化外商投资港口发展环境,吸引海外投资;鼓励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港口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交流和分享港口管理经验和发展模式,形成一批世界级的全球码头建设和运营商及综合服务提供商。推进国际港口联盟建设,完善海斯港国际合作论坛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
(五)加快安全港口建设。
13.注重加强本质安全。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建立健全港口储罐、安全设施检查和日常管道控制,提高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客运站安全检查能力,推进高风险工作场所和环节的自动化和无人化。推进省级港口危险品监管平台建设,实现重要设施设备的实时监控、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加强重要港口的网络安全,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
14 .努力推进双防机制建设。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执行港口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关注危险品作业和重大危险源,定期开展全面调查,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和控制措施。加强港口客运站、危险品储罐、堆场等区域风险的联合防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清理”重大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15.重点加强安全和应急能力。落实管理行业必须管理安全、企业必须管理安全、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严格安全责任制;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和实施港口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港口应急预案,将其纳入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消防和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强港口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加快应急保障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到2025年,港口安全发展水平将显著提高。到2035年,主要港口的安全发展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6)推进港口治理体系现代化。
16.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资源整合,有序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推进港口资源集约利用、一体化经营、有序竞争和服务现代化。鼓励国有骨干港口企业向资本投资和经营管理转变。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精简港口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行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通知承诺制度。深化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服务收费。
17.促进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改进。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订研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以优质发展为导向,建立和实施港口发展指标体系(附件),完善港口管理制度、投融资制度、统计监测制度和港口发展政策。注重安全、绿色和智慧,提高港口标准。
18.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以客运和危险品经营为重点,加强“双随机、双公开”检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加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
19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海事院校增加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与国际管理课程,推进港口专业人才国际培训平台建设,推进智库建设。开展提高员工素质行动,加强技能水平评估、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港口员工队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国际化运营团队,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港口人才队伍。
第三,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世界一流港口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地方政府将港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落实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财政责任。根据港口自身的特点和功能定位,有必要根据港口制定政策,对国际上同类型的先进港口进行基准测试,找出差距,弥补不足。区域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要科学定位,突出特色,防止贪得无厌。细化和完善任务和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合作,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港口优质发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研究,建立港口发展的长期资金保障机制。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行业基金;利用中央和地方资金等现有资金支持港口多式联运和安全、绿色、智能发展。对纳入港口总体规划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规划,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海陆空合理利用,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和典型引导,加强重大港口建设成果和“最美港口人”的宣传。加强港口文化建设,推进港口历史文化展区和港口博物馆建设,创作一批港口文化作品;统筹沿海生态景观和交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港口旅游和工业遗产旅游。支持建设友好港口,讲述好中国港口的故事。鼓励有条件的重点港口和企业纳入交通强国试点范围,开展世界级港口标杆管理和综合评价。
附件:港口发展指数系统
交通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司
国家铁路集团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6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抄送: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港口协会,交通部直属单位,部内各部门。
标题:八部委联合中国铁路发布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5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