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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电-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报告了食品药品安全“四最”要求的实施情况。从2019年9月到2020年12月,三个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四最”要求。对于近年来火爆的“网红带货”和“网红食品”,市场监管总局肯定会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局局长杨宏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网络推广中,一些食品和餐饮品牌通过口碑和人人转发迅速传播,许多不知名的企业和商品经常涌现,并收到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
据媒体报道,《2019年淘宝生活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生活的主播数量同比增长180%。2018年,淘宝生活平台的“商品”超过1000亿元,同比增长近400%。除了淘宝,“带货”在颤音和微博等平台上也如火如荼。
对于“网红”市场的兴起,杨宏灿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不反对宣传正确使用“网红”渠道。然而,其中一些商家以“赚一笔钱就是一笔钱”的理念人为抬高价格,却很少关注商品的质量。甚至一些纯红色食品,尤其是健康食品,偶尔也会添加西药成分,这也是大众强烈反映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也注意到,今年5月,一篇文章“我是财富500强食品制造商,但我被烤虾的颤音卖家骗了”,在网上爆炸。文章的内容是一些消费者通过颤音视频中的链接购买了视频推荐的虾米产品。到达后,他们发现这不仅是一个“三不”的产品,但也遇到了退货和维护权利的困难。经媒体报道后,颤音平台表示已展开相关调查,并将清理非法业务,同时先开始支付,以便就赔偿问题积极与用户沟通。
另据媒体报道,“网红”和“带货”有几个“坑”,如虚假宣传泛滥、产品质量差、直播数据造假、隐藏灰色产业链、支付方式随意、退换货维权难等。此外,双方消费者都通过微信和其他方式进行私人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后期的返还和交换就无法保证,投诉和权利保护将面临困难。此外,专家还表示,一些商家在通过短片销售一批劣质产品后,会将产品下架,以防止消费者“上门”,这也将造成维权困难。
杨宏灿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将通过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查处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计费”、“虚假评论”等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受众广泛的食品,监管机构将重点调查,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他们将立即立案调查,决不手软。及时揭露食品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全、放心地享用美味。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严查刷单假评论 将对“网红食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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