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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将货物销售、加工修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销售或进口农产品的适用税率调整至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很明显,增值税税率是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减免税、过渡期等内容,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废止营业税,调整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了巩固改革阵营的成果,将“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纳入“服务”,将“金融商品销售”与“服务”分开列出,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在中国境内销售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商品。
《征求意见稿》相应调整了《条例》规定的税率,将货物销售、加工修理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销售或进口农产品的适用税率调整至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增值税税率显然是3%。
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对其进行立法可以完善税制,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增强未来税制的确定性。
“近年来,增值税减税和减费只是应对反周期波动的一些短期措施。现在这些有效的措施以立法的方式写进了法律。今后,纳税人可以在减税和减费的许多方面获得长期红利。”李说:“此外,关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规定也有利于明确多元化经营的增值税。”
《征求意见稿》根据增值税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了最终保留退税制度,并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制定具体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沿用了《条例》中的法定免税项目和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除法定免税外,国务院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因突发事件等对纳税人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原因,制定增值税特别优惠政策,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为平稳过渡,《征求意见稿》规定,本法颁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如确需延长,可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至本法实施后五年。过渡期结束后,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特殊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继续执行。
标题:增值税法征求意见 将调整不动产等货物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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