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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税收法制,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水平,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门户开放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mof.gov)主页上通过《金融法规征求意见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isms . MOF . gov/lisms);或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chinatax.gov)主页上的征收系统提出意见。
2.将您的意见函告: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法律法律司(邮政编码100820);或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服务税司(邮编: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增值税法律征求意见稿”字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注释(征求意见稿)》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6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