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9字,读完约1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电-根据国家相关职业技能标准,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制定了潜水员、水上救生员、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员等三种职业(工种)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试行条件,并于近日向各省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发出通知。 自治区、直辖市要严格开展新建评估站的评估和考核。

潜水员等3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试行条件出台

据了解,试行条件说明了评估站的分类和适用范围,规定了申请评估站的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对评估站站长、副站长及相关人员的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场所和设备的配置要求。

潜水员等3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试行条件出台

根据通知,上述三个行业新建评估站的审核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根据上述三个职业的评估标准,申请人首先进行自我评估,填写《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评估站登记表》;然后,由省交通厅(局、委)职业资格管理部门或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建站要求进行说明,并提出是否同意报告并加盖公章;完成省级审批工作后,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进行部署检查,最终评定合格的鉴定站。

潜水员等3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试行条件出台

据悉,工信部职业资格中心在严格推进新建评估站审核的同时,也对现有评估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考核,以确保新旧评估站的监督和考核同时进行。

标题:潜水员等3个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试行条件出台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3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