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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一位外卖兄弟在多次送餐后,受不了腌鱼店的凌乱环境,最终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案。近日,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所发布的《网络餐饮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告(2018-2019)》显示,食品卫生与安全仍是网络餐饮消费最关注的问题。
网络餐饮,又称餐饮业网络经营,是餐饮业与网络相结合后的一种新形式,又称外卖o2o。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年),2018年中国网上外卖收入达到4712亿元,占全国餐饮业收入的10.6%,网上外卖用户数量约为3.6亿。网络餐饮市场发展迅速,为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毕竟,网络餐饮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网络餐饮业的健康发展。本报告通过对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网络餐饮舆情信息的总结,分析和探讨了网络餐饮消费的治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原因,以期为网络餐饮消费问题的解决和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根据民意调查数据,尽管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加大,但网上餐饮仍存在一些问题。报告总结分析了52,836条敏感(负面)网络餐饮舆情信息,发现网络餐饮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与安全、不正当竞争、假证操作、订单分配、侵犯个人隐私、收购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权益难以证明等七个方面。其中,食品卫生与安全、不正当竞争、证书设置或虚假证书管理备受关注,依次位居前三。
为了保护“舌尖安全”,该《报告》提出以下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遏制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网络餐饮治理新模式;倡导企业合规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促进网络餐饮服务的社会共治。
对此,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研究会秘书长成功表示:“我们将与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合作,在‘首都食品安全法行动’中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法示范单位’的活动,引导和督促已进入网络的餐饮服务提供商等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实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和共享。”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所执行主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认为,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监管的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有所改善。然而,网络餐饮业务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消费者只能通过平台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了解酒店的情况,却看不到酒店的真实情况,更不可能有效识别他们出售的食品是否卫生安全。因此,网上餐饮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难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调查取证难、有效调查难等。面对新兴的网络餐饮形式,监管部门不仅要保持严厉处罚的高压态势,还要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网络餐饮走上健康发展的正确轨道。
标题:网络餐饮七大问题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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