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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潜力巨大,预计规模约为100亿元。“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投资仅在能源领域就有超过5万亿美元的投资前景。
■我们的记者陈雨涵
8月21日,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会议暨“一带一路”与绿色金融前沿研究30人论坛成立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中国金融协会绿色金融委员会主任、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发表主旨演讲。马军表示,为了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推动,有必要探索未来的改革方向。他建议,在政策层面上,应考虑由国家部门制定一套对外商投资的强制性环境要求,如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能否联合发布一套外商投资过程中应遵循的强制性要求,以帮助这些投资机构降低投资的潜在环境风险。在支持外资过程中,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可以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减少对“一带一路”非绿色项目的支持。
会上,亚洲开发银行绿色低碳发展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莫凌水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规模和绿色成本效益核算。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绿色金融部副主任、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分别发表了《绿色金融与倡议:评价与展望》和《一带一路与中国外资的绿色化进程》。
莫凌水表示,为确保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性,促进“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建议在“一带一路”建立绿色投资评估机制,包括在“一带一路”进行绿色投资评估试点和示范。实施绿色额外成本分担和绿色收益分享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建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战略联盟;建立实施绿色投资评估机制的技术支持体系;推动绿色评估机制的国际合作和相互认可。
曹总结了绿色金融的发展。他指出,截至2019年7月底,已有136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194份合作文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发展模式粗放。“一带一路”地区的生态环境禀赋具有优势,但脆弱性大,环境绩效低。他表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潜力巨大,预计规模约为100亿元。“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投资仅在能源领域就有超过5万亿美元的投资前景。
此外,根据《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评估与展望》,目前,“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发展仍需挖掘其发展潜力,以更好地满足巨大的需求。沿线国家有必要继续发展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有必要开发更多的绿色投资评估工具,形成更好的成本、收益和风险的计算和分配机制;需要更加透明和开放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平合理的绿色财务标准。
至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一带一路与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显示,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流量逐渐增加,到2012年底,外商投资流量达到878亿美元,存量达到5319.4亿美元。
展望未来,报告认为,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和绿色金融将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形成绿色投融资政策体系;建立国际和区域投资和融资合作机制,建设绿色发展社区;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企业环境治理的主体作用;引导双边和多边发展基金参与绿色投资和融资;构建绿色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民间组织参与“绿色丝绸之路”的联合建设;建立绿色金融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
标题:“一带一路”对外投资 亟须配套强制性投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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