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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公主殿下”李富珍与其丈夫任友载的离婚诉讼二审开庭。26日,首尔高等法院裁定两人解除婚姻,原告李富珍向被告任友载支付14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382万元)。
据韩联社报道,法院表示,在考虑了各种因素后,决定将财产分割比例从15%改为20%,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属于李富珍。然而,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与父母的关系,法院裁定,任友载有权每月探视两次。
李富珍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判决是意料之中的,并感谢法院维持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和监护权的一审判决。
任友载的诉讼代理人对判决深表遗憾,称他对部分判决不满意,并在收到判决后决定是否上诉。
48岁的李富珍是韩国新罗酒店的总裁,他的父亲是三星集团的总裁李健熙。1999年,李富珍会见并嫁给了总理任友,一个普通的雇员。但是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他们的婚姻破裂了,2012年他们分居了。
2015年2月,李富珍向水原区法院城南分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一个月的审理,法院首先判决原告李富珍与任友载离婚,独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原告。任友载拒绝接受上诉,并提出巨额“分手费”,要求女方给他1.2万亿韩元(约合71亿元人民币)的财产,这是韩国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史上最高金额,一度在韩国社会引起轰动。
2016年10月,水原地区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裁定水原地区法院南分院没有管辖权,撤销一审判决,并将诉讼移交首尔家庭法院重审。
2017年,首尔家事法院裁定,允许两人解除婚姻,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属于李富珍,而任友载获得86亿韩元(约51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财产。一些人表示他们接受了判决,而任友载则表示,共有财产被从财产分割中删除,并将继续上诉。(张敏海外网络)
标题:三星“长公主”离婚案二审:男方获141亿韩元分手费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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