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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区金融监督局正在对辖区内的金融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中国券商记者获得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文件《关于开展本市金融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监管责任转移后第一次现场检查的通知》显示,地方现场检查有三个检查原则、五个重点检查内容和六个步骤。
一家大型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初,上海金融租赁公司的现场检查内容与当地银监局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检查内容大致相同。预计地方金融监督局的检查内容也将参照执行。今后,金融租赁“类金融”领域的具体监管规则将更接近金融租赁行业的监管要求。”
检查周期:2018年1月-2019年6月
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165号)下发后,商务部将制定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经营监管规则的职责下放至银监会。自2019年初以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三类企业开展了风险调查工作。自9月份以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拉开了相关企业现场检查的帷幕。
日前,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向各区金融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通知,为进一步了解本市金融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加强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规范健康发展和加强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银监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本市金融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监管职责移交后的首次现场检查。
据了解,此次现场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截至2019年6月底在上海注册且仍在持续经营的金融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已确认失去联系且未经营超过6个月的企业除外)。以及spv子公司和各种分支机构);现场检查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重大问题可追溯或延期检查。
本次现场检查有三个检查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性;城市联系、部门协调;平稳有序,争取实效。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局表示,浦东新区和自贸区辖区内有大量的企业家,可以根据辖区内企业的具体情况,重点选择一些违法违规或其他异常经营状况和重大风险问题的企业,以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代表性行业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原则上,其他地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所有仍在持续经营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五大检查内容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对上海融资租赁企业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a)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1.公司治理;2.内部控制系统;3.岗位设置;4.业务流程。5.综合管理。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业务的基础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审批权限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经营业务。1.主营业务突出情况;2.资金的安全性;3.进出基金的旅费;4.外部融资;5.合规展览业。
针对合规展览业,监管部门重点关注融资租赁企业是否符合销售和回租的标的,是否存在“低价值、高购买”等违规行为;关注企业风险资产是否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关注企业向客户收取的租金和费用是否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融资(借贷)时提前从本金中扣除相关租金和费用等违规行为;注意企业本身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使用恐吓、骚扰、暴力等非法手段进行收账,是否存在涉及“黑与恶”的情况;关注企业是否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个人客户非法开展“校园贷款”、“首付贷款”、“租赁贷款”、“培训贷款”、“医疗美容贷款”等融资(贷款)业务;注意经营只能经许可(备案)才能开展的业务是否违法,是否专门从事或受委托开展收债业务。
针对其他业务情况,当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实收率是否低于30%,企业是否在本市设立了实际营业场所,注册场所是否与实际营业场所一致(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企业是否至少在注册地设立了实际营业场所)等。
(3)风险控制。1.风险前预防;2.事件风险管理;3.事件后风险处置。
针对已有的风险防范情况,应注意是否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及时登记融资租赁所有权或应收账款转让,是否对相关抵押物进行必要的调查,是否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等。鉴于事件中的风险管理,应注意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管理和风险准备金计提体系,风险准备金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低于金融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等)。
(4)与监理的合作。重点关注企业自2019年以来是否已登录全国金融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五)其他相关信息。关注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众投诉和报告、外部舆论监督等发现的其他非法业务问题和风险事项。、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区主管部门和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需要披露的其他相关情况。
现场检查的六个步骤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现场检查是按照以下几个阶段逐步实施的:
(1)前期准备(2019年9月30日前)。
上海地区主管部门应根据所辖机构的数量、规模和风险,组建一个或多个现场检查组,并制定检查计划(包括检查对象)。检查组成员、现场检查计划时间);为保证现场检查质量,各区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中介机构实施或参与检查,但应指定相应的监督员参与现场检查。各区主管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将检查时间表报当地金融监督局。
(2)现场检查(2019年10月8日-11月29日)。
(3)汇总分析(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
(4)城市联合审判(2019年12月16日-12月31日)。
(5)监督整改(2020年1月1日-1月31日)。
(6)监督意见。市地方金融监督局将在总结分析市内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现场检查和城市联合试点的基础上,酌情向相关区县下发相关监管意见书。各区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向辖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试点企业传达,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标题:上海融资租赁企业现场检查内容曝光!监管列明三大原则 指出五大检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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