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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25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劳动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引导区域流动,就业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档案服务改革促进职业过渡。
《意见》指出,应彻底取消对城市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的定居限制,充分放宽300万至500万城市常住人口的大城市定居条件。完善城镇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积分结算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得分占主要比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要继续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市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二类大城市要完全取消落户限制;拥有300万至500万常住人口的I型大城市应全面放开并放宽定居条件。特大城市应调整和完善积分结算政策,大幅增加结算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该意见是对之前政策的升级。在过去的几年里,全国许多城市都出台了人才政策来吸引人们定居下来。2019年,160多个城市出台了人才政策。符合政策的城市基本上包括偏远地区的省会和该省较发达的城市地区。
张大伟说,定居点自由化有利于缩小实际城市化率和户籍城市化之间的差距。提高中国的实际城市化率。同时,地方政府应该为定居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住房。
此外,《意见》提出要加大党政人才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交流,进一步畅通企业和社会团体进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渠道;加快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全国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档案传输和远程管理的在线应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县内校舍建设、教师配备、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标准的统一;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确保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义务教育;拓宽技术和工艺人才的上升渠道等。
标题:中办、国办发文!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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