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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3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分组审议了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会委员李玮峰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这一修正案积极回应了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扩大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有效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湾同胞的关怀。落实金平总书记在《给台湾同胞的报告》发表40周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对台工作的具体行动,将使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更加便利,对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经济深度融合产生深远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刘玉婷委员指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以来,在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现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审批备案法》的相关规定,调整了台湾同胞投资方式的分类,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台湾同胞投资热情,扩大台湾同胞的利益和收益,促进两岸经济合作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张志军委员说,这部法律的修改解决了台湾企业关心的重大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台湾同胞的信》发表40周年发表的重要讲话,即平等对待台湾同胞,平等对待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这一修改反映了大陆对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关心,有利于团结广大台湾同胞。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陈军专员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已于2016年9月修订。三年来,随着大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台湾同胞投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产生了广泛而直接的影响。为了进一步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合法权益,改善台湾同胞投资环境,有必要并适时再次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黄智贤专员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颁布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随着两岸关系的深入发展,补充和完善两岸关系符合台湾投资者的期望。面对当前台湾海峡复杂严峻的形势,修改这部法律有利于团结台湾同胞,让他们参与大陆的经济文化建设,分享大陆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台湾同胞谋福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在分组审议期间,若干成员对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正案。张志军委员建议,应研究全面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形成规范和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基本法。陈军委员建议,在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过程中,应纳入“31项措施”、“26项措施”等惠台相关政策。李高峰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宣传和普及。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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