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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18日电(记者牛鹤)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浙江省药品流通飞行检查与处理的公告》(2019年第4号),显示在最近的“飞行检查”中,宁波新城药业有限公司(“宁波新城药业”)因个别制度内容不全等问题被下发了整改通知。
对此,宁波新城医药的相关人员在回复中国网络金融时表示,该公司已经纠正了所有违规行为。
宁波新城医药成立于1996年,经营范围包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天空调查显示,该公司近年来多次因药品违规和销售劣药被监管部门通报和处罚。
2015年9月18日,宁波新城医药因销售假明胶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6年1月26日,他因销售假药消痛草、骨碎补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6年2月5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药品管理规定为由,没收苦杏仁9.52公斤和违法所得5986.7元,并处罚款13071.6元。
2017年2月27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非法出售的中药材67.1406公斤(批号1510001)和违法所得1421.68元,并处以罚款5294.22元,罚款总额6715.90元。
2017年5月3日,该公司接到销售不合格药品明矾的通知。
2017年9月21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蒲黄33984包(每包10克)和违法所得25584.16元,罚款207358元,罚款总额232942.16元。
2018年4月8日,因违反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经营的爱丽丝安全套304盒(批号7051)。
标题:宁波新城医药“飞检”不合格被要求整改 回应称“已全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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