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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朱
经过三年的创新和探索,宁波保险创新试验区努力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诸多领域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贡献了许多实践经验和示范模式。
但是,这些成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验领域还有很大的改进。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提高质量和效率,如何应对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是摆在实验区面前的一个必要的回答。
宁波市副市长李建议建设“升级版”的国家保险试验区。这需要全面的多方资源和支持,以及试点地区本身的持续努力。
重要的结果和痛点仍然存在
2016年6月,宁波成为中国唯一一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险创新试验区。自试验区批准以来,保险业每年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15万亿元以上的风险保障,全市引进保险资金500多亿元,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生活用水。
然而,实验区也遇到了一些痛点和挑战。例如,宁波的保险业基础薄弱。目前只有两家法人机构,缺乏实力雄厚、影响力大、品牌好的保险法人机构。短期内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金融和保险人才;试验区建设的政策、人才、技术等要素不足,国家支持宁波先行先试的制度环境不充分;试点地区人身保险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对市场的影响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不是由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受到政策、地区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解决这些问题,各级政府需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培育,也需要实验区自身的努力。
创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对地方政府来说,有强烈的保险意识是一个优势。但是,试点地区肩负着探索民族保险业改革创新之路和转型发展示范的重要使命,许多任务仅靠地方力量是不够的。
为此,表示,希望银监会等有关部委加大对试点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力度,继续保持原有的省市领导机制,总结和提炼宁波的好做法和经验,并向全国推广,体现国务院批准设立保险创新试验区的政策取向。
2017年4月,原中国保监会出台14项政策,在保险创新试点、法人机构审批、保险资金使用、高管聘任等方面对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给予全面支持。目前,有些政策已经落实,但有些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认为,要尽快全面落实试点地区专项扶持政策,提出一批有力的、有分量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扶持政策,支持宁波开展保险创新试点,丰富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试点地区建设,加强对保险创新的指导和监管。
“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定位非常明确,即一些具有重大国家示范的改革创新项目将安排在宁波先行先试。在宁波的法人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支持,那么第一次测试将受到许多制约。”朱对说道。
目前宁波只有两个保险法人实体,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另一个是专业的船舶保险公司,业务相对较少。朱盛骏建议在宁波增加一些市场参与者,例如,鼓励外资企业在宁波设立保险机构。另外,在现有情况下,分行的创新能力相对有限,因此加强分行与总行的合作非常重要。
宁波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银监会对保险法人机构的审批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宁波特色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的建立和集聚,加快形成宁波完整的保险创新发展生态系统。
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趁热打铁需要艰苦的工作。宁波国家保险创新实验区应突破现有问题,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打造国家保险实验区的“升级版”。具体而言,要调整创新项目结构,激活保险创新的市场驱动力,推动金融技术推动保险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制度引进。
试点地区财产保险业务创新项目较多,而人身保险业务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项目不平衡。此外,创新产品种类繁多,但并未有效成为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影响了实验区更大的辐射效应。
对此,朱认为,应积极发展人身保险业的创新项目,以激活区域保险市场。要明确寿险行业在服务人民、服务国家治理和实体经济中的定位,特别是要大力发展长期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
在早期,宁波的许多创新项目都是由政府资助的。从长远来看,有必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创新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适应重大战略需求,提高保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创新风险分担机制,继续践行“全球保险”和“全产业链保险”的发展理念,积极将保险机制和保险功能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缺乏机构和人才是试点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缺陷,这导致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和升级服务的能力有限。”朱认为,宁波应该实施一些特殊政策,吸引保险公司总部和高端人才来宁波定居。如果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宁波离上海很近,上海将是机构和人才的首选。
此外,试验区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优化产品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功能更强、消费体验更好、内涵价值更高的保险产品。
标题:打造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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