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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同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也指出,近年来,部分农村合作机构偏离主营业务,公司治理薄弱,历史包袱沉重。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参与者习惯于从供给角度思考供给层面的问题解决方案。然而,事实上,供给效用的关键不仅在于其自身的优化,还在于其能否满足需求和变化,这也是未来农村金融服务改革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最近发布的两份报告《农村贫困地区正规金融市场的信贷供给》和《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调查(2019)》试图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的未来转型。
正规金融供应遇到了瓶颈
在供给方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于建拓作为《贫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的信贷供给》研究报告的撰稿人,带领团队全面分析了2003年以来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供给情况和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改革情况。
余建拓从供给角度解读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供给面结构改革时表示,2003年以来,我国农村正规信贷体制改革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扩大了改革的范围和深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金融的供给面格局。特别是2007年至2016年,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长三倍以上,9年平均年增长率为18.8%。同时,通过“花钱买机制”和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农村金融机构和涉农贷款不良率控制在4%以内。这表明农村金融在管理能力、供给水平和能力、服务内容和领域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研究报告还分析了改革的不足之处。余建拓和他的团队在分析供给调查结果后发现,2003年以来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机构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业务被忽视,有效的金融创新不足,多重委托代理问题仍未解决。在传统的信贷技术和模式下,农村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供给遭遇瓶颈。为了在未来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必须希望进一步的服务转型。
余建拓认为,农村金融供给方的结构性改革首先要在观念上有所突破,有效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并关注城市化进程中的消费和生产金融需求。突破供给瓶颈依赖于技术进步的金融创新。农村金融的全面突破要求打破县域金融供给的垄断,促进政策、发展和商业金融的融合,促进传统正规金融与新金融主体的合作,通过竞争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研究报告还指出,有必要纠正对金融扶贫的误解,厘清金融功能与金融资金的区别,将金融资金用于扶贫,但金融服务应遵循商业可持续性的基本原则。
“无信贷需求申请”现象值得关注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调查(2019)》是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张龙耀从农村金融需求角度的研究成果。课题组选取了河北、内蒙古、辽宁、甘肃、四川、湖南等省60个县的180个村庄作为样本,这些村庄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够代表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金融状况。研究内容包括贷款来源、贷款类型、贷款需求和可获得性等。,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相关数据。
张龙耀指出,农户的信贷需求依然旺盛,31.39%的样本农户有正规的信贷需求。然而,传统银行机构的信贷满意度仍然较低,只有18.38%的农民通过申请获得银行贷款。一方面,低信贷满意率表明,一些农民的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贷款被批准,但金额不足;另一方面,农户有信贷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向银行申请信贷,占农户信贷需求的35.55%。张龙耀进一步分析和解释了信贷满意率低的原因,包括合同条件(如需要抵押担保)、隐性交易成本高(贷款手续复杂冗长)、对贷款潜在风险的担忧等,使农户害怕银行贷款。
在分析了贫困地区农民参与信贷市场的情况后,研究报告指出,与非贫困县相比,贫困县农民的信贷需求水平较高,但信贷可获得性水平较低,这反映出贫困地区仍是我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重点地区。与非贫困家庭相比,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水平差异不大,但正规信贷的可获得性较低。
研究报告还分析了小额信贷的包容性逻辑。本文从小额信贷的服务群体、正式信贷获取能力的动态变化以及信贷契约的特征等方面阐释了小额信贷的包容性逻辑。首先,其客户主要是被银行排除在外的农民,这是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其次,小额信贷不仅给予农民信贷支持,还帮助农民获得信用记录,完成从“信用白户”到“信用毕业”的过程,降低中低收入、中低资产、社会资本低的农民获得正规信贷的门槛,为这些不受银行青睐的农民进入正规信贷体系起到垫脚石的作用,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第三,小额信贷的特殊信贷合同形成了不同于银行的客户筛选机制,可以为农户提供规模更小、期限更短、时间更快等更灵活的贷款方式,这是小额信贷惠农惠民的重要理论基础。
融资方式是内外融资
从这两份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无论从供给还是需求来看,我国正规金融部门都无法完全满足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所所长莫秀根强调,需要细分农村金融市场。他表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低利率市场供过于求,而高利率市场严重供不应求。有些人愿意接受更高的利率来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但市场并没有提供这些服务。在整体低利率的压力下,农村金融覆盖面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如果你把它分成不同的市场,知道哪个市场供不应求,你就能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小山阐述了与莫秀根相似的观点。他认为,需求侧报告反映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国的国情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因此,有必要适应当地条件和客户需求。目前,农村金融有三大需求。一是农业现代化对金融的需求;二是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需求;第三,小额金融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包括福利、社会企业和商业,都需要得到发展。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景认为,报告中的许多数据和他们的发现可以相互印证。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整个农村金融供给中机构非常充足,尤其是在县级,而且不缺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供给的重点不是机构和资金,而是有效的服务方式。此外,她认为,从农村金融需求方面来看,除了小农的低层次和分散的金融需求外,大型新企业实体的金融需求和非金融需求也值得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李炎强调,金融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工具和手段,但它不能代替实际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质量也会影响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机构在致力于金融服务的同时,应注意提高部分被服务群体的能力。
标题:从供需两方看农村金融服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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