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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实现生态保护就业,鼓励和支持经济环保企业,防止生态保护领域的创业干部和人才受委屈...最近北京发布的《关于在生态保护区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传达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保护生态环境的人不能受苦。

让保护生态环境者“受益不吃亏”

十八大以来,生态保护工作在全国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金山银山”已在许多地区发现。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仍然存在着“饿着肚子保护生态”和“贷款建林”的困境;在一些地方,群众在推行退耕还林、禁牧等生态保护措施时,在生产生活上做出了让步;一些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补偿标准低,补贴覆盖面窄;一些地方生态反馈能力不足,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富集路径仍存在明显不足。

让保护生态环境者“受益不吃亏”

如何更好地保护这些地区和群众的利益,是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北京进行了制度探索,提出生态保护区不应开发,而应实现更高质量的开发;显然,不评估国内生产总值不是关于国内生产总值,而是关于绿色国内生产总值;要求守山、护林、保水的人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绿色岗位”就业和增收,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来支持企业发展,通过促进生态保护区与其他区域的结对合作而受益。

让保护生态环境者“受益不吃亏”

准确的政策设计是实施绿色发展理念的基础。只有让保护生态的人“受益而不亏”,才能解决绿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让人们在生态富民的过程中,既享受“青山绿水”,又享受“金山银山”。(记者纪晓波)

让保护生态环境者“受益不吃亏”

编辑:陈亚男

标题:让保护生态环境者“受益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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