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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编辑孙芳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在深圳召开全体会议。会上,27家证券公司会员发起了建设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倡议,并签署了《公司债券承销商建设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截至目前,已有55家证券公司申请加入并自觉遵守《自律公约》,约占证券公司承销许可证数量的80%。
《自律公约》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推动承包机构加强公司治理,提升机构素养。同时,《自律公约》还对签约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提出了禁止性要求,如不得承诺利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误导和欺骗客户等。
此外,为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约》明确规定,如果缔约机构发现其他机构在经营公司债券业务时进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参与签约并主动履行合同的会员给予奖励和支持。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介绍,交易所债券市场是第一个采用登记制度理念的市场,是登记制度改革的“先锋”,是市场化改革的“先锋”。然而,在外汇债券市场的改革过程中,投资银行领域存在着一些“顽症”,如调整不到位、不负责任的委托管理、低价竞争、利益转移等。
根据国际经验,“混乱”的治理通常取决于“重典”与自律的有机结合。积极自律可以保持行业发展的灵活性,有利于保护市场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介绍,启动“自律公约”是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学习贯彻易会满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文化建设建议书》的建议,践行证券业文化建设的具体行动。“自律公约”倡导“好人举手”,树立了积极的标杆,自觉维护行业声誉,有利于共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据悉,《自律公约》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在《公约》生效期间,经《公约》执行机构或十分之一以上缔约机构提议,并经半数以上缔约机构同意,可以修正或废止《公约》。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征集委员会发起了自律公约
从事债券业务的恶意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者将被举报
标题:中证协固收委员会发起自律公约 开展债券业务时存在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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