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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了解到,为推进湖北省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2018年,该行开始在湖北省金融领域建立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截至2019年9月底,该系统已收集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的700多万条重大不可信主体信息,在重大不可信主体联合处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22家银行的448家分支机构进入了纪律处分系统,各银行机构对纪律处分系统中的严重不可信主体信息发起了83,172次查询,对严重不可信主体实施了1,146次市场纪律处分和限制。
为使惩戒制度真正发挥联合处罚的作用,我行下发文件,要求湖北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调查和贷后管理中查询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并根据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不可信主体采取拒绝授信、降低授信额度、降低内部评级、提高贷款利率等市场惩戒和约束措施。为促进学科体系的推广和使用,本行召开了学科体系协调推进会、学科体系网上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并向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和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了宣传和推广,提升了社会影响力。
同时,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权益,我行制定了《湖北省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管理办法》,要求运维机构和准入机构制定信息报送、用户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授权人员能够查询信息主体,防范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风险。
标题:湖北省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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