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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已成为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系改革的‘开拓者’和‘先行者’。”——在10日于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的2019年“无公害城市”试点推进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和评价了无公害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及其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在会上说,自今年4月底生态环境部决定建设11+5无公害城市试点城市和地区以来,试点城市和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取得了五大进展,推动了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制度创新。
首先,试点实施计划已经完成。目前,试点城市和地区编制的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审查。其中,绍兴市除编制全市实施计划外,还编制了4个固体废物专项子计划和7个区县计划。
二是试点工作推进体系和机制已经建立。11+5试点城市和地区成立了以市领导为首的“无公害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其中,深圳市、铜陵市、许昌市、徐州市等城市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重庆、徐州、绍兴、威海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专题工作班,徐州实行名单制加责任制,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
三是推进试点工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推进。许昌市充分利用“无废城”试点机遇,规划实施了一批中德合作项目;威海市立足本市特色产业,选择海洋经济和绿色发展为重点任务;瑞金市创新旅游废弃物回收机制,建设无废弃物红色旅游生态区;三亚以建设无公害城市为出发点,引领生态海岸、生态岛和生态农业建设。
四是推进制度建设、技术建设和市场监管。深圳市、徐州市和威海市分别启动了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立法工作,以及中新天津生态城引入的监管沙箱机制;重庆和包头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在探索和解决可再生资源交易的税收遵从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五,部分试点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多彩,营造了建设“无垃圾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无垃圾城市的理念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同。
庄国泰表示,2020年城市建设试点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多方参与、多方治理的工作原则,推进创建无垃圾家庭、无垃圾社区、无垃圾酒店和无垃圾景区。
建设“无公害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去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建设“无垃圾城市”的试点方案。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首批11+5“无垃圾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名单。(记者周正平)
编辑:张静文
标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五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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