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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福州市探索实施“森林首长制”,让各级党政领导直接承担森林保护责任,市、县、乡、村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森林首长”。
福州市通过调整和充实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实现了“森林长官”、“监督员”和“护林员”的全覆盖。全市有4686名生态游骑兵。该市还明确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保护和开发森林资源的责任,并将“林权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评估报告。“森林长度制”探索实施两年来,福州市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近期,福州市将着力打造“林权制度”升级版,强化领导小组、市级会议、信息通报、工作监督等“林权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权制度”运行机制。(魏本茂徐明)
《人民日报》(2019年1月2日,第14版)
编辑:计然
标题:抚州探索“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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