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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和处置联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船舶水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中国将对船舶水污染物加强联合监管

船舶水污染物是指船舶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污泥)、生活污水、化学洗舱水和船舶垃圾。《意见》提出对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实行分类管理:如果是在船上产生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对船舶进行分类、贮存、排放或转移和处置;经港口或者特种作业船舶接收后,交通、海事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岸上的转移和处置由生态环境、卫生和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

中国将对船舶水污染物加强联合监管

根据《意见》,各部门要共同建立关键环节全链闭环管理机制,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降低能耗和处置成本,加强信息平台整合和数据共享,提升联合监管能力。(记者刘志强)

中国将对船舶水污染物加强联合监管

《人民日报》(2019年2月20日,第14版)

编辑:计然

标题:中国将对船舶水污染物加强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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