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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在合理期限内逐步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实施禁渔制度,到2020年底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渔。
根据《方案》,在2019年底之前,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将退休,并带头实施全面禁止捕鱼。未来,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完全禁止生产性捕捞;到2020年底,除保护区外,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渔民将退役,为期10年的禁渔令将暂时实施。禁渔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将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政策。
此外,通江大湖的水域(主要是鄱阳湖、洞庭湖等。)但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区除外,保护区可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的管理,确定的禁捕区将在2020年底前被禁止。(记者程元洲)
《人民日报》(2019年1月14日,第14版)
编辑:计然
标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2020年底前实现常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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