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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8月9日电(记者梁)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改善经营环境,从今年9月1日起,山西将取消“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服务费”、“房地产和矿业权交易费”,放开“律师服务费”和“基层法律服务费”。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指出取消“房地产和矿业权交易费”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预转让费将由受委托的政府部门或单位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支付,不得向中标人收取。
放开"律师服务费"和"基层法律服务费"后,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质量和价格一致的服务。
此前,山西已经规范了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电动汽车充电及更换服务费、公交客运站服务费的收费管理。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政府定价服务收费目录的内容,并在当地官方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山西规范收费管理 缩减政府定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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