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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读者来信》6月17日发表《为什么拆迁户20年拿不到房产证》的报道后,广州市积极开展细致扎实的工作,推动解决了遂龙花园小区的办证问题。第一批拆迁户拿到了期待已久的房产证,其他拆迁户的问题有望尽快解决。我们要赞扬这种对人民高度负责,在历史问题面前勇于承担责任的工作态度。
与此同时,我们陆续收到一些当地读者的来信,反映他们也是被拆迁户,他们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未能获得房地产许可证而困扰。
从信中,我们了解到申请居住证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建筑质量不够。一些拆迁户报告说,开发商和建筑商偷工减料,未经许可进行重建,导致建筑质量不合格,拆迁户验收不合格。被拆迁户一直住在房子里,但他们经常遇到麻烦:房子经常漏水、断电、掉下墙,影响日常生活;被拆迁房屋始终无法通过验收,在可预见的将来也无法办理房地产许可证。
另一个原因是房屋产权不清。一些拆迁户报告说,虽然他们有房子住,但由于开发商在搬进来之前篡改了房子的产权,相关许可证程序中的"户主"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申请动迁房屋许可证困难的原因很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开发商的问题,也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不及时和不充分。如果我们能够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控制规划、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从源头上得到预防和解决。
还应该指出的是,无法获得房地产许可证给搬迁户带来了许多麻烦,他们的子女上学、出国旅行,甚至水电等琐事都将受到影响。地方当局迫切需要关注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困难。
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是否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是否所有选择迁回的人都生活在平静之中,地方当局应该回应群众的关切,并不妨查明真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严格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严格调查监督的缺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推动尽快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必要的清理和整改工作还清“旧账”,使工作更加细致和务实,使拆迁户问题得到更加规范和有序的处理,让仍心存忧虑和不安的拆迁户尽快拿到房产证。
《人民日报》(2019年8月5日,第17版)
标题:把回迁房办证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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