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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于2019年9月3日发布2019年第37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被倾销,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对上述国家(地区)进口的苯酚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最

针对国内苯酚行业的申请,商务部于2018年3月26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查。2019年5月27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宣布了对本案的肯定初步裁定,并在进一步调查后做出最终裁定。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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