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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于2019年9月3日发布2019年第37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被倾销,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对上述国家(地区)进口的苯酚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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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务部: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等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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