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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12月4日电(记者刘名洋)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同一天,香港在会展中心举办了以“宪法与国家发展”为主题的2019年“国家宪法日”研讨会,以增加香港学生和公众对国家宪法的了解。
今年是香港第三年举办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活动。研讨会由香港丽晶教育中心主办,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联络处协办。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王志敏,香港联络处主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谢国忠;蔡永忠,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政治委员;特区政府官员、中央驻港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和100多名香港中学生出席了会议。
林郑月娥在座谈会上致辞时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宪法》也是《基本法》的立法基础和效力源泉,为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宪法基础。因此,我们必须理解和尊重宪法的“根”和“源”。
她强调,《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基础。我们必须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青年人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
王志敏在讲话中说,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政秩序,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荣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根本要求。
他指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宪法和基本法,更深刻地认识香港在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成就一番事业的人生理想融入香港的“一国两制”事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和黄郁珊作了主旨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中国宪法对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和“一国两制”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宪法是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地位的最终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终都来自宪法。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是从属于“一国”的,是从属于“一国”的。“一国两制”的实践应该从根本上与国家宪法相统一。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郁珊表示,《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子法”在“母法”之下。国家宪法应该适用于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适用于香港。只是《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的各种条款通过《基本法》作出了特殊和例外的规定。《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中央政府没有授予香港的权力仍然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行政应以国家宪法为基础,《基本法》不应脱离宪法。
演讲结束后,香港丽晶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旭利泰与韩大元、黄郁珊一起参加了现场互动环节,回答了观众关于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提问。
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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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香港举办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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