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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湖北省立法保护汉江的水环境后,再次立法保护清江流域的水环境。 《条例》发表的背景和亮点有哪些? 会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从事室法规审批工作到处郑文金长,综合法规处副处长鲁芳详细解读了《条例》。 郑文金说,清江是长江我省国内第二大支流,流经恩施自治州和宜昌市所属的10个县(市),全长423公里,流域面积达到1.7万平方公里,是湖北省乃至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是清江流域各族人民的 清江流域的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常丰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清江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凸显,清江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流域人民对美好生活、美好环境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颁布专门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是依法处理清江水环境问题,满足清江流域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清江流域产业快速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清江流域虽然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也是生态敏感区。 郑文金在《条例》第十五条中规定,省人民政府必须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产业快速发展等计划和功能区划的要求,调整优化清江流域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制定清江流域快速发展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必须包括岸线、河段、区域和产业等禁止规定 另外,清江流域规定禁止新建包含在快速发展负面名单中的项目。 已经建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整治方案,改造、生产、转移或者关闭。 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清江流域销售和采用郑文金。 农村面源污染是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清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表现出“点多、面广、分散、解决困难”的优势,过度采用化肥和农药的现象突出,不仅降低农产品质量,而且严重。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清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化肥、农药减量计划,开展土测配合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系统的支配和绿色防治管理。 除了支持绿色有机农业迅速发展等规定外,还禁止在清江流域销售和采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合剂。 这是我省第一次在流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采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严重防止家畜养殖污染设置家畜养殖禁养区、限制养殖区郑文金介绍。 清江流域是家畜养殖业地区,流域内规模的家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不合格的解决依然显着。 比较这些问题,《条例》与有关上位法相连,规定清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家畜养殖禁止区域、限制区域。 禁止在禁养区内从事家畜规模养殖 限制养殖区内的家畜规模养殖场(小区)必须严格控制家畜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过一切资源化利用或解决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比较规模以下的家畜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家畜规模以下的养殖污染防治方法,根据家畜养殖数量明确家畜规模以下的养殖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要求,实施分类管理。 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的生产、销售和采用含磷清洗用品鲁芳,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在水体磷污染负荷方面,含磷清洗用品的贡献率约为13%至16%左右。 至今为止太湖蓝藻的产生是因为洗涤剂的排出导致水中的磷含量急剧增加。 清洗用品有含磷清洗用品和无磷清洗用品 含磷清洗用品是导致水质富营养化的元凶之一 目前,一些地方和流域执行禁磷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太湖流域自“禁磷”以来,每年将进入太湖流域的水体总磷量减少1353.8吨,占太湖流域磷污染总负荷量的14.07%,为生活污水总磷量的24.27% 借鉴这些先进的经验,《条例》规定在清江流域禁止生产、销售、采用含磷洗涤剂、洗涤剂、洗涤剂等清洗用品。 违反本规定的,含磷清洗用品及服务业经营者及工业公司生产、销售含磷清洗用品的,《条例》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设定生态放流条款保证水电站最小放流生态流量生态流量是维持河流自然生态和环境所需的最基本流量。 郑文金表示,目前整个清江流域已建成300多座水电站,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正在饱和。 小水电站的开发有盲目开发、无序开发、过度开发现象,有些水电站因下泄生态流量不足,引起河段减水、脱水甚至干涸,影响了河流的正常生态功能。 比较这些问题,《条例》从第三十八条到第四十条,关于如何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以及控制水电站建设方面,一是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明确清江流域各河道的生态流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了本行政区域内各水电站的生态流量,建立了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对流域内的水力发电状况进行了实时监测。 二是规定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要求建设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合理配置闸坝下泄水量,保证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在本河段多年平均流出流量的10%以上。 当自来水流量不能满足最小排水生态流量时,自来水流量必须全部排水。 辅助建设的生态流量释放设施没有建设、未经检查或者未经检查的,水电站不得投入生产。 三是规定清江流域严格控制新水电站。 禁止新建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水电站。 对已建成的水电站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判断,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或退出,同时开展生态修复。 记者:华纯皓通讯员:朱博:胡芳华热文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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