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78字,读完约2分钟
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包括《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防止条例》、《 这次地方性法规汇编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年)》法规整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审查制度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平竞争等各项实务 第一个修订副本:
1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环节的要求,删除了主管部门出具建筑节能同意文件制度复印件。 根据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判断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合理利用判断报告,调整了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提出意见的制度。
2 .《山东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按照国家审批制度的改革决定,将房价判断机构的资质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3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上位法的规定,规范了初步设计审查对象。 根据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水平的要求,调整了省级审批制度。 回到初步设计审查专业审查的定位,删除了要求申请人提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改革要求,删除了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计专业审查制度的复印件。
5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根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要求,删除了城市供水、污水解决经营许可制度的复印件。 根据上位法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资料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
标题:热门:《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5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撰改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16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