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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实施条例》政策解读8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的《条例》修订史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前算法实施条例》已经发表了25年,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推进了预算改革。 1.1995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前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2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前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事前算法),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了政府债务管理,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制约强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4 .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发行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5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度,制约强有力的预算制度。 6 .随着年预测算法的修改,预算管理的许多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原来的条例和撰改后的预测算法已经不适合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测算法实施条例》将于8月20日公布,从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改《条例》的第一点大致体现了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 2 .具体规定细化确定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一些事项。 3 .满足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相应规定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几个事项 4 .新《条例》的第一优势原《条例》于1995年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年预测算法的修改,预算管理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原来的《条例》不适应修订后的预测算法,需要尽快修订。 这次《条例》的主要撰文方案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优势:政府预算体系更明确完善。 1 .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 2.4对本预算的联系作出规定:通常公共预算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以为通常的公共预算调用资金。 3.4详细规定本预算的具体副本制作 好处:提高预算编制的改善性 1 .规定各部门的预算必须反映通常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配给各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的所有预算资金。 2 .规范部门预算财政资金收支,同时执行“一部门一本预算”的管理要求 3 .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本级预算资金收入及其相应支出必须单独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好处:防止债务风险 1 .要求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判断指标体系,组织判断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向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警告,监督债务风险的解决。 2 .对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国务院可以借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3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应当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4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把国务院转化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转化为下级政府 好处:加强全过程管理 1 .修改完全财政部门、其他部门、各部门在执行预算方面的第一职责规定 2 .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职责分工 3 .使事前算法关于国家实施国库集中收纳和集中支付制度成为现实 4 .确定特定专用资金的范围,规定财政专家的开设、变更、财政专家撤销的管理程序 5 .财政专家的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要求单独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 好处:规范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1 .先验算法的进一步细分关于特别转移支付的定期判断和退出机制的副本 2 .进一步完善支付管理的具体复印件,完全转移 3 .严格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和归口管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的发放和资金的支付必须由财政部门处理,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向下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发放转移支付预算或支付转移支付资金。 4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必须根据本年度转移支付预定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明年的转移支付预定数提前提交给下一级政府。 5 .分别决定了通常的转移支付和特别转移支付的早期交付比例。 好处:提高资金的招聘效率 1 .在开展事前算法的业绩目标管理、支出业绩评价结果、业绩评价规定的基础上,将业绩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今后年度预算制定的依据。 2 .财政部门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的业绩监视、业绩评价 3 .各部门、各部门实施业绩监视,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交预算业绩评价报告。 好处:提高预算透明度 1 .通常性转移支付要向社会公开必须细分为地区 2 .特别转移支付要向社会公开必须细分为地区和项目。 3 .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家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4 .部门预算、结算必须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必须按其功能按项目公开。 5 .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必须向黄金公开。 新的“条例”相关知识问答:“条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大致是什么? 答: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实施预算法后发表的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 二是细化确定先验算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一些事项。 三是满足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相应规定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几个事项。 问:《条例》在预算编制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决定预算案的编制时间。 《条例》分别规定了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案的时间 财政部将在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年度预算案的具体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将在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年度预算案的具体事项(包括报告书的样式、编辑方法、提交期限等)。 二是规范收入预算编制。 为了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正确性,体现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向期待性转变的要求,《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收入预算案时,必须征求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机构必须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下一年度的预算收入征收预测情况,并与相关财政部门建立收入征收管理新闻共享机制。 三是确定预算收支并制作复印件。 《条例》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常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各部门、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复印件。 另外,《条例》规定了预算支出标准的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案的制定、预算案编制规程的制定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更确定各级预算编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更好地规范预算编制,使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问:《条例》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统一部门的预算管理口径。 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各部门的预算规定通常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须反映本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配置的所有预算资金。 二是决定部门的预算收支范围 规定各部门的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向本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安排的预算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是对应部门预算收入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要求分别反映本级预算资金收入和相应的支出。 三是完善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 规定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的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审查制度,各部门、各部门要按规定开展预算审查。 此外,规定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具体方法,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法规定。 问:《条例》在规范预算公开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细分支付公开复印件。 规定通常性转移支付对社会的公开应该细分为地区。 特别转移支付要向社会公开必须细分为地区和项目 二是为了确定政府债务、机构运营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家资金等,有必要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是细分部门和所属机构的预算结算公开复印件。 规定部门预算、结算必须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结算支出必须按其功能按项目公开。 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必须向黄金公开 各部门所属机关的预算、结算和报告应当在部门批准后20天内由机关向社会公开。 单位预算、结算必须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单位预算、结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公开于项目,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要公开于黄金。 问:《条例》在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决定正常的转移支付范围。 通常性转移支付的规定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其他通常性转移支付。 二是建立健全专业转移支付的定期判断和退出机制。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必须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业转移支付的定期判断和退出机制,判断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有必要继续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 设立的有关要求变更或者实绩和目标差距大、管理不完善的,应当调整。 设立依据失效或废除的,应当取消。 三是规范支付预算转账。 确定转移支付预定数的早期发行、预算发行、资金支付由财政部门进行。 另外,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备性、正确性,决定了转移支付预定数早期提出的比例和相关要求。 问:《条例》在规范政府债务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细化地方政府债务馀额限额管理。 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的是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提出方案供国务院批准。 地方政府债务馀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二是确定可转换债务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将借出的政府债务借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必须将借出债务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将借出债务纳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批准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判断与预警机制整体。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判断指标体系,组织要判断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向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警告,监督债务风险的解决。 四是合理安排国债的发行。 财政部规定必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政府债务馀额限额合理安排发行国债的品种、结构、期限和时间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必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当地政府债务限额合理安排发行当地政府债券的结构、期限和时间点。 问:《条例》对预算业绩管理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完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规定预算执行中政府财政部门的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的业绩监视、业绩评价。 各部门、各部门实施业绩监视,定期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业绩评价报告。 二是加强绩效结果的应用。 判断后对特别转移的支付、设立的相关要求变更或者实绩和目标差距大、管理不完全的,必须调整。 业绩评价结果必须按照规定作为改善管理和编制今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第三,进一步确定责任。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监督各级各部门及所属各部门的预算管理相关业务,规定评价和审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业绩的权利。 问:《条例》为规范财政专家的管理有那些规定吗? 答:一是确定财政专家的意思和招聘范围。 财政专家是指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用于管理经法律规定或国务院批准开设的特定专用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定专用资金(包括法律规定的可设立财政专家的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赠款),财政部根据规定的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报告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定专用资金。 二是严格规定设立财政专家。 财政专家的开设、变更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取消财政专家必须向财政部提交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必须加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开户的批准、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是规范财政专家资金管理。 财政专家的资金规定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体都无权冻结、转移财政专家的资金。 财政专家的资金必须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纳入统一的会计核算,分别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 财政专家的资金状况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问:《条例》宣布积极实施有为的财政政策有那些促进作用吗? 答:一是有助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确定规定加快支付预算资金转移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返还多征收、早期征收、减税、豁免、宽限或预算收入的,责令地方“超额” 二是有助于提高资金的招聘效果 《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录用效益等,进一步构建各方面的预算绩效管理结构,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和制约,各级财政进一步聚焦“六稳定”工作,执行“六保”任务 三是有助于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条例》贯彻事前算法对预算公开的要求,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事业进行细分规定,对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结算公开的时限、细分程度也提出具体要求,提高预算透明度,促进透明政府、廉政政府的建设 问:有关部门必须采取那些措施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吗? 答:一是牢牢抓住《条例》的推广训练。 根据“谁将谁绳之以法”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进行自身训练学习的同时,组织预算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 然后加大推广的力量,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法治意识。 二是着力实施《条例》。 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条例》,立即颁发台相关制度的方法,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及时修改和整理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谁制定谁的整理”的大致内容,各部门、各有关机构必须立即修改和整理与《条例》不一致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依法合规。 河北财政局提供原标题:《事前算法实施条例》政策解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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