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7字,读完约3分钟

电子商务的“两个选择”不仅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也影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和企业的正常发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个部门发布通知,决定联合推出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代号“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两个选择”。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所谓“择其一”,是指一些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合作商家只能进入一个在线销售平台,而不能同时进入竞争平台,以追求商业利益和攻击竞争对手。“择其一”的现象由来已久。过去,当电子商务推广节到来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暴露出“择其一”的问题,平台商家和消费者深受其害。这种做法影响了许多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增加了消费成本,影响了购物体验,是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今年生效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技术不合理地限制平台运营商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的交易。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然而,“择其一”的现象一直被禁止,新的形式和特点不断出现。从过去的“网下驱逐”没有任何遮掩,到现在,技术手段被用来干扰商家的正常运作,如流量限制、搜索封锁、排名下沉……一些平台企业会筑起壁垒,限制竞争,以此作为赢得市场、巩固优势的手段,影响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发展。从长远来看,他们只能使自己的发展道路越来越窄。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是中国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为销售企业提供了更加开放、高效的平台渠道,也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加便捷的消费体验。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公司和消费者都是开放竞争、合作共赢的网络经济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也是受益者。电子商务“择其一”不利于供应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影响市场的充分竞争和企业的正常发展。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互联网使生活更加方便,电子商务使供销更加高效。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1.63万亿元,同比增长8.5%,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频繁推出“两个选择”方式的平台企业来说,他们期望通过在互联网的开放环境中筑起壁垒来赢得市场,这损害了企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的品牌形象和良好声誉,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最终,他们会得不偿失。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目前,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提高质量和效率、开放竞争的新任务。在新的发展环境下,互联网企业最需要的是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精神,最需要的是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平台企业只有坚持“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和优质服务,才能不断打造新优势,描绘美好未来。

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人民日报(2019年7月31日,第19版)

标题:电商“二选一”损人害己(生活漫步)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14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