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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的指导和推动下,陕西省10家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近日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以规范陕西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建立和完善“自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促进征信和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参与共同签署《陕西省企业信用信息与信用评级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为:陕西西部信用有限公司、陕西荣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郑好信用信息有限公司、陕西叶丁信用信息有限公司、陕西汉唐瑞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信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东方安卓(北京)信用信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联信信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华夏方圆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众所周知,《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了监督和管理、一般原则、内部控制、信息保密、应急反应、安全管理、利益冲突、市场竞争、合作和互助等。一是强化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的自律义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共同维护行业声誉。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信息保密,完善信息安全措施;加强利益冲突管理,建立应急机制。第三,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竞争的原则,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杜绝低价竞争和商业贿赂,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标题:陕西省10家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共同签署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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