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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六个主要内容。一是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主要明确电力市场模式选择、现货市场构成、现货市场主体范围,提出有利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二是协调合作电力现货市场的连接机制,包括跨省交易与省(区、市)现货市场、中长期电力交易与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多重关系。三是建立和完善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行机制,包括电力消费和清洁能源消费参与现货市场的机制、现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现货市场的限价设置;四是加强和提高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行能力;五是规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建设;第六,建立和完善现货电力市场的配套机制。
一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入新的轨道
中国现货市场试点项目已全部启动模拟运行,市场建设进入新的轨道。自九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发布以来,这一轮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果。2017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试点建设现货电力市场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华南(从广东开始)、孟茜、浙江等八个地区开展现货电力试点,标志着我国现货电力市场建设的开始。到2019年6月底,所有八名飞行员都已开始模拟试运行。目前,8个试点项目中只有广东省进行了约8个月的模拟试运行,从今年5月开始,广东省尝试提取连续时间进行短期结算和电力调整。由于本轮电力改革中“通过调度交易机构实现短期和即时交易”的目标没有得到有效实现,这表明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促进现货市场调度的真正实现。
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存在分歧,顶层设计改进正合时宜。由于八个试点项目的供求结构、市场机制等要素不同,一些共性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也存在差异。一些地区按照市场化的思路采取长期措施,一些地区采取规划手段快速解决。总体而言,试点地区在参与范围、市场间交易与市场的联系、计划用电与市场用电的联系、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联系、市场间交易与市场的联系、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联系等方面存在差异。
第二,真正实现现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促进发送方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真正实现现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意见》明确了现货市场的主体范围包括各种愿意直接参与的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用电用户。要求所有试点地区推动所有机组和电力用户参与现货市场,并尽快完成甲、乙类机组的过渡设计;《意见》还强调,跨市场交易中的长期交易双方需要事先约定交易曲线作为结算依据;《意见》要求综合运用市场设计、限价等多种手段,实现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峰谷差价),真正引导移峰填谷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从长远来看,上述要求将有效改变输电企业统购统销的现状,引导现货价格真正由短期供求决定。对于用电高峰期电力供应紧张的沿海省份来说,真正的现货市场将长期推动用电高峰期电价的上涨。
首次提出电力用户应承担辅助服务成本,真正构建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这一要求将改变发电企业在现有机制下承担的所有辅助服务的成本,真正体现“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减轻发电企业不应承担的负担,提高发电企业的效率。
三.投资建议
从长远来看,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将有助于在需求紧张的地区提高高质量发电企业的效率。我们推荐华能国际、华电国际、万能电力、SDIC电力和华能水电。
风险警告。政策执行未能达到预期。
标题:公用事业与环保产业 市场建设步入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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