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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9月24日电(记者艾、谢)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宁夏最新发布的《关于改善技能型劳动者待遇的实施意见》将引导创新技能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型劳动者的经济待遇,畅通技能型劳动者成长为人才的渠道,创造劳动光荣、尊重技术的时代潮流。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高技能领军人才,宁夏鼓励企业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工龄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工龄起点和工资级差;试行年薪制和股权激励,鼓励企业设立特殊岗位津贴,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实行经济待遇,对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根据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
在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方面,宁夏将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对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线技术工人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确保一线技术工人人均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
对于技术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在保证其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同时,宁夏鼓励企业给予他们技术创新成果、岗位分红等激励。明确金融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承担单位与完成成人之间的收入分配比例,加大对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高技能人才的绩效激励。
同时,宁夏将拓宽发展渠道,帮助技术工人成长为人才。例如,符合相应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并可列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推荐人选;已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专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申请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确定其初次就业的工资水平时,雇主可比照适用于同一岗位的大学教育人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宁夏: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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