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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海位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大湖泊,也是我国重要的湖泊湿地。然而,近年来,由于工农业用水量的大幅增加、降水量的减少和蒸发量的增加,岱海水位急剧下降,水质逐年恶化。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有人指出,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岱海作为北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将在未来10至20年内完全消失。
记者了解到,直到第一轮环保检查员进驻内蒙古自治区,岱海综合治理规划一直没有得到批准和实施。根据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反馈,201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了乌兰察布市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
2017年7月,乌兰察布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岱海流域生态功能严重退化”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0项整改任务和19项具体工作内容,并详细阐述了完成时限、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
然而,环保检查员现场检查发现,岱海沿湖约1公里的土地荒漠化严重,湖水呈黑色,水质浑浊。根据监测数据,2017年岱海水质总体评价仍低于五级,虽然部分污染物指标有所下降,但主要超标因子均超过地表水五级标准1.6倍。
看一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的计划,发现它只设定了短期目标,而没有规定每个项目的具体时限和要求;规划项目是随机安排的,没有关注岱海湖泊水量减少和生态退化的核心问题。相反,对相关部门现有的一些项目进行了合并和总结,没有针对性,很难完全解决岱海面临的实际问题。
检查人员指出,岱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未能取得预期进展和效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保护岱海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整体协调性不强,落实不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督察整改任务的牵头部门,政治地位低下。面对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该规划仅将渤海湖区维持在50平方公里左右作为短期和长期目标,要求明显较低;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作为具体实施责任的主体,在组织实施岱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思路不清,容易做,难拖;项目间的不协调直接影响治理效果。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部门要理清思路,狠抓落实,确保岱海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性。(记者曹红艳)
编者:张嘉诚
标题:岱海生态功能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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