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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晚,上海证券网宣布,自2019年9月以来,已有10家单位将伪造文件带到长江国际(保税技术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提货。长江国际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月24日,长江国际接到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立案通知(详见公司公告2019-036)。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查和调查。
最近,公司收到了张家港市公安局出具的评估意见通知书。评估结论如下:“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口有限公司货物权利转让仓单检验材料编号:zm1904-07695及长江国际印象登记表编号:dg1905-014-1、dg1903-080-2上的‘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口有限公司仓库专用章’的红章,长江国际港口有限公司仓库专用章的红章。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口有限公司进口货物收货单dg1903-080-1和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口有限公司货物权利转让仓单zm1901809873号上未加盖相同印章。”
最近,公司先后收到了另外两起与“长江国际伪造公司印章案”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
经本公司和长江国际核实,天津临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与长江国际有关的证据:①《印章备案表》和②《货物交接仓单》均为伪造;对CCCC远洋提供的涉及长江国际的证据的核实:①投诉事实和理由中CCCC远洋提及的长江国际出具的《货物权利转让及仓储证明和库存报告》是伪造的;2 2019年9月,当CCCC远洋要求长江国际检查库存情况时,长江国际提出CCCC远洋在长江国际没有库存,并发布了“零库存说明”;③CCCC远洋与长江国际签订的《散装液体化学品港口作业合同》是一份真实的合同,但截至公告日,没有双方约定的港口作业内容。
据该公司称,目前,长江国际因伪造公司印章而引发的三起诉讼所涉及的“货物转运及仓储证明”是伪造的,不是长江国际出具的。因此,上述长江国际存货中的“货物转储证明”中没有相应的货物;当有关单位来长江国际提货时,长江国际拒绝付款。(张磊)
标题:保税科技:三起诉讼中涉及的《货权转移入库凭证》均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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