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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高丽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取消对期货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同时,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例的期限。
高丽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有序引进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国内期货公司,提高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正式颁布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期货公司的股份比例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实施限制。
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产业司副司长卞对《证券日报》表示,这项规定意味着中国金融市场将对海外金融机构更具吸引力。有了控股权,外国投资者不仅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上有更大的发言权,而且提高了他们的决策效率。此外,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外资进入速度加快,其精细化管理和加强R&D能力的紧迫性也有所提高,从而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高内部技能上,并带来更多学习海外先进经验的机会。
据高丽介绍,今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根据“宜早不宜迟、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原定于2021年取消对期货公司外资股限制的时间提前至2020年。
“政策发布后,中国证监会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的相关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安排,增强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经研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期货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将被取消。相关单位可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期货公司100%的股份,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批准。”高丽说。
同时,高丽表示,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办法》,将2021年至2020年取消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限制的原定时间提前。经过全面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安排:从2020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对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取消对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的限制。
在卞看来,更多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增加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了其国际吸引力,不仅提高了中国的软实力,也提高了中国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标题:证监会明确取消券商等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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