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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受台风影响,江苏北部和安徽遭受持续突发性强降雨,大量污水通过江苏省泗洪县李河洼流入洪泽湖,导致泗洪县洪泽湖水域大量鱼蟹死亡。经调查,该污水与安徽省泗县和灵璧县流入上游的水面有相同的感受。江苏省环保厅随后发出通知,称江苏和安徽一致认为该事件是由上游泄洪夹带的污水造成的。
根据以上报告分析,泗洪县洪泽湖水域大规模鱼蟹死亡的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包括持续突发性暴雨和上游泄洪造成的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灾害,包括洪水中的污水。什么样的污水是工业污水?还是生活污水?据悉,安徽省和江苏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跨境断面的联合采样和监测,并进一步调查沿江污染源。
笔者认为,除了追查污染源,找出鱼蟹死亡原因外,相关地区和部门还需要深刻反思,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事件。
据媒体报道,8月18日上游开始洪水,污染地区的农民报告说,污水于8月24日进入该国,时差长达6天。在这六天里,上游当局及时报告了吗?下游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处理?这些事实必须尽快查明。
从长远来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应尽快建立上下游流域和县域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污染的联合防治。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上下游水污染事故。一旦上游和下游之间发生水污染事故,在处理时就有规则可循。
建议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可能很难获得鱼和蟹死亡的证据。如果污染的主体不能确定,就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赔偿。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可以伸出援手,开展公益诉讼,帮助受影响的鱼蟹养殖者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胡晓)
编者:张嘉诚
标题:洪泽湖死鱼事件该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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