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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据互联网报道,美国将禁止采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引起了广泛关注。经核实,《证券时报》记者发现,该政策仍处于建议阶段,能否实施仍不确定。
11月14日,美国中国经济和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向国会提交了该提案。在这份2019年对华战略竞争报告中,USCC共提出了38条政策建议。其中,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内容包括:在以下情况下,国会应颁布法律禁止中国企业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公司未能及时向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提供与其在华经营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二是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不符合美国和欧盟的最佳标准;第三,公司采用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第四,公司不遵守公平披露规定,未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
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是美国国会于2001年根据2001年弗洛伊德·斯宾塞国防授权法设立的一个立法咨询机构,目的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监督中美贸易往来对美国经济和安全的影响。这对美国的对华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在2018年的报告中,委员会建议国会指示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确定步骤,以确保5g网络的快速和安全部署,特别注意由中国设计或制造的设备和服务带来的威胁;以及是否需要一个新的法定机构来确保国内5g网络的安全。
标题:美将禁止VIE架构中资企业上市?仍处建议阶段 会否实施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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