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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五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知
[2019年第41号]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样检查,从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罐头食品、酒类、水产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脂肪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中抽取329批样品(产品抽样检查结果见sac.nifdc/),发现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中有5批样品不合格,存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江苏、浙江、湖北、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处置工作,查明产品流向,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严格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验证处置措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税务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首先,微生物污染问题
(1)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张旺食品公司(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张旺食品公司)在淘宝(网店)上销售的、南京美食家肉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省第一分公司名义上生产的水晶肉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苏宁特易购百富佳食品专卖店(经营者:湖北武汉百富佳食品有限公司)在苏宁特易购(网店)销售的红湖藕粉(原味),名义上由湖北洪湖市老曹家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农业和兽药残留问题
(1)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诚信经营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氟苯尼考鸡蛋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陕西省咸阳市有信誉的蔬菜批发零售商销售的韭菜,以及腐霉利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陕西杜泉实业有限公司三元赤阳街店销售的芹菜和毒死蜱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宣布。
附件:1 .对一些不合格的检验项目知之甚少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促进食品监管和不合格产品信息的抽样
4.食品农产品监管和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督总局
2019年11月13日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6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