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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来说,跨省转移是“行走在刀尖上”,运输风险难以化解,因此有必要从实际出发降低企业的跨省转移需求。

1月初,是全年跨省转移的高峰期,在此期间,许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提前办理全年跨省转移。为什么这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在本省转移危险废物?省际转移存在哪些问题?目前,浙江省创造性地将跨省转移的审批工作下放给了市生态环境部门。那么,市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更好地处理这项业务呢?结合日常处理情况,笔者有一些想法。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怎么管?

企业为什么要跨省转移?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函取消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但是,企业仍然需要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才能进行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未经批准不得转移。似乎省内转移的大门已经打开。为什么企业仍然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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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作者的分析,有以下原因。一是省内没有相应的业务单位或处理能力不足。由于生产的产品数量相对较少,一些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特殊,数量较少,在省内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综合利用经营单位,因此选择跨省转移。另一部分原因是相应的业务单位处理能力不足,无法及时接收,甚至拒绝接收,导致企业的危险废物仓库在满仓发生爆炸,必须在省外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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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一些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本可以在省内消化,而无需通过省际转移程序。但是,在与其他业务单位沟通后,其他业务单位解释说,当地政府部门只要求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废物,因此不能转移,必须运输到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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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它是由价格等市场因素驱动的。为了降低一些小企业的处置成本,赚取处置差价,一些收运单位选择省外具有价格优势的相应加工企业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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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跨省转移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清除固体废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固体废物转移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前,应当与接收该固体废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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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根据浙江省“八统一”文件的要求,在办理跨省搬迁业务前,有必要对信息进行审查和完善。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可以出具公函并进行网上公示,征求其他省的意见;致函对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后,需等待对方省的答复;收到复函后,还需通知企业在浙江省政府服务网上传相关信息后,方可出具审批意见;还包括每个环节的快递时间。办理跨省迁移业务,企业在收到对方省的咨询函后,需提交迁移计划(迁移计划附有生态环境部的意见),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然后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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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不同省份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要求差异较大,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渠道不畅。由于不同省份的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工作重叠和沟通较少,不同省份之间跨省转移的办理方式和审批要求也有很大差异,导致不同省份的企业办理的信息和程序不同。有些企业由于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或者由于没有生态环境人员的联系信息,即使有疑问,也不会主动联系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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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信件很多,很容易丢失。有时,会出现发送错误地址或错误公司的情况。此外,快递信息没有跟踪,很多生态环保部门和企业失去了当年转移的机会。因此,负责发送的生态环保部门应登记快递单号,跟踪快递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快递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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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处理跨省转移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企业面临着资金池增加的风险,通常还有利用和处置的风险。但对于跨省转运来说,最大的风险应该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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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经除清运地或者接收地以外的行政区域转移的,清运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因此,许多城市要求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包含运输路线,所有经过的地区和城市都需要在申请表和运输路线说明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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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实际行驶路线并不等于预期行驶路线,会受到天气、路况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生态环境部门只能通过转移计划进行通知,但转移的具体时间和车辆信息在转移计划中是无法得知的。此外,长途驾驶通常是高速的,即使它经过一个预定的路过城市,也不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即使你按照要求通知各城镇的生态环境部门,也无法避免跨省转移的交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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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降低跨省转移的风险。

结合日常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降低跨省转移的风险。

一是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办理流程。目前,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并已建立跨省转移规划模块。建议将跨省转移的具体审批事项转移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运行,将省市间的咨询函和回复函统一到全国系统。或者,统一和规范国家审批流程,允许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而不是纸质邮件,以减少中间快递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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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方法暂时不能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从生态环境部门本身加快处理。例如,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缩短了内部审批时间,跨省搬迁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从“八个统一”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提高对方省回复的效率,并在发函后通知对方省和市里的企业,以便企业也让对方处置单位与对方省的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目前,各省的回复率明显提高;收到回复后,中心将立即通知企业完成网上手续。如有困难,中心将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数据上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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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生态环保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实现从简单监管向服务企业的转变。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不仅是监督企业,而且是为企业服务,引导企业的相关程序更加规范,环境管理更加到位。因此,在办理跨省转移业务时,也要努力为企业服务,共同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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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实际出发,减少企业的省际转移需求。对于大多数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来说,跨省转移是“行走在刀尖上”,运输风险难以化解,因此有必要从实际出发降低企业的跨省转移需求。例如,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提高省市相应的利用和处置能力,通过开放市场缩小区域价格差异,真正实现浙江省在《浙江省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20年,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目标。(边肖:张月英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怎么管?

编者:纪爱玲

标题: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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