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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一样,房地产市场调控不能一步到位,还需要根据调控效果和形势发展进行调整和完善。各地城市在调整楼市调控措施时,应严格按照“无房投机”的定位来判断调控措施及其效果。在此基础上,调控措施确实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稳定房价,满足急需和改善的需求。
最近,南方一些城市对楼市调控措施进行了一些调整,这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一些变化。
11月11日,深圳调整了非普通住宅标准(即所谓的“豪宅线”),将容积率在1.0以上、单栋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住宅界定为普通住宅,两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降低0.5%。根据11月29日发布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凡在佛山工作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资格的人员,均无需办理户籍、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存款。
据报道,深圳的政策调整已成为二手房市场强劲反弹的转折点。在政策出台的头两周,全市二手房销售数量分别增长了4.8%和11.1%。佛山的政策一出台,一些房地产企业很快发出通知,要求员工取消休假和袖手旁观,而一些房地产企业“昨晚彻夜未眠”。可见,两市的政策调整在短时间内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明显的刺激作用。
2016年9月30日,北京和天津同时推出了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至今已逾三年。数百个城市相继加入监管和控制的行列。由于该市的政策,有针对性的调控已经实施,这抑制了住房价格的全面和快速上涨。与之前的房地产市场监管相比,目前的监管涉及多个城市,持续时间较长。尽管一些城市已经调整了调控措施,并引发了关于是放松还是放松的讨论,但这并没有导致整体反弹。根本原因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表示,“房子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正因为如此,各地在调整楼市调控措施时,一再表示要坚持“不炒不炒”。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发展房地产业的目的,就像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一样,是为了从根本上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人们的住房需求,而是为了防止房地产泡沫,控制房价的过度上涨和房价收入比的扩大,缩小市场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偏差,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公众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与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一样,房地产市场调控不能一步到位,还需要根据调控效果和形势发展进行调整和完善。然而,调整和改善的基础不能只看市场销售的增加或减少,还可以简单地看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这还取决于它能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减少泡沫和金融风险,看它能否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急需和改善需求,以及它能否真正抑制房价的过度上涨。
从近期相关城市的调整政策和效果来看,扩大普通住宅建筑的范围,降低相应的税费,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改善需求。因为它释放的是潜在的改善需求,而不是投资投机需求,所以在供需平衡调整后,价格应该相对稳定,不会继续大幅上涨,但相应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减税和免税带来的优惠。
如果以引进人才为由取消购房限制,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会保障存款的限制,可能会为投机性购房投资打开方便之门,使房地产资金重返楼市,从而推高整体房价,打击燃眉之急,制造泡沫。即使在短期内提高经济增长率,对经济和民生的长期影响也必然是弊大于利。此外,如果各地纷纷效仿,他们将不可避免地偏离“房无投机”的定位,这将损害之前来之不易的控制效果。
因此,各地城市在调整楼市调控措施时应该谨慎。要严格按照“无房炒房”的定位来判断各种调控措施及其效果。在此基础上,所有的控制措施都真正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稳定房价,满足急需和改善的需求。例如,在一些地区,以前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门槛和利率水平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急需的需求,可以考虑将第一套与第二套及以上区分开来;限制销售意味着延长新房和二手房重新上市的时间,这将有助于抑制投机性购买的投资。这种政策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坚持“无房炒房”的定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标题:经济日报评论:调控措施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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