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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晶(黄陂法院立法法官)《物权法》是《物权法》的升级版,民法物权法编纂共计107条,其中复印件的调整、增减(知识点无变更)约58条,知识点约49条。 特别是在“益物权”中增设“居住权”,引入三权分(即全部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物权部分动产抵押体系的重构对司法实践有很大影响,另外,也很少弥补现有的制度缺陷 在整体的副本表现中,将“单位”变更为“组织”,将“公司法人”变更为“营利法人”。 增加了“捐赠法人”的称呼。 增加了物业服务公司及其他管理者立即回答业主咨询的规定。 增加了关于“按共享者共享份额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的内容。 失物的领取时间从“6个月”延长到了“1年”。 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增加了“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流动性条款当然不是无效的。 在此,对分篇进行轻重的解读。 物权篇解读第230条通过继承取得物权的,从继承开始就发挥效力,删除了原物权法“接受遗赠”物权取得的相关规定。 因为一旦决定遗赠,物权就会变动,物权篇和继承篇之间会发生法律冲突。 (根据遗赠人死亡的时间规定遗赠开始的时间) 第264条增加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知情权 解读:民法典给农村集体成员增加了集体财产状况调查、复制权的条款,赋予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越来越多的监督管理权限,其余属复制性的变化不受影响。 第278条重大撰由“业主建筑物区分全权”业主共同决定了一些事项和表决条款。 解读: 1、“物权篇”变更了范围(2)(5)的表现,在(2)中删除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表现,为了直接制定和编纂管理规章,在(5)中进行了“采购和采用”。 “业主共同决定几个事项”的参加投票确定达到2个“3分之2”,将“用于采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从原物权法的2分之2改为“2个过半数投票几乎”。 2 .关于房地产服务人员的选定、解聘等通常的几个事项,物权篇降低了对决定人数的要求,从“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过半数,总人数占过半数”到“专有部分面积的过半数,投票人数占过半数。 关于特别事项,物权篇将决定人数从“双三分之二”提高到“双四分之三”。 增加了“改变共享部分的用途,利用共享部分进行经营活动”的新决定事项。 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采用和筹措”分离,按业主决定人数要求。 第281条增加紧急情况下采用修理资金的条款 添加了“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和“更新和改造”的副本。 解读:业主大会和业委员会可以得到“采购”、“录用”的修理资金,其中第281条确定了修理资金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 第285条第2款、第286条第1款确定了不动产和所有者对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措施和其他管理的相关责任。 解读:这是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期间发生的管理问题,是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制定的规定。 是管理型规范,呼应刑法,不直接判处类似的事情。 第282条共享部分收入分配,增加复印件,共享收入=收入-合理费用。 解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类似复印件 [例子证明] :在小区电梯中播放的视频广告的收入分配归业主所有,但必须扣除相关的物流费用。 第286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和责任是“长牙了”的规定,追加业主拒绝领域业务时行政干预的条款。 解读: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行政部门解决 第301条共有物的处置、重大翻修和性质、用途变更 解读:追加共有物的“三分之二”决定的范围,“改变性质和用途”也需要“三分之二”决定。 第306条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法 解读:转让按共有人共享不动产的规则条款,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先协商,不可协商的共享份额比例。 这可以处理在实务中没有通知其他共享者按共享者转让份额,共享者的优先购买权没有充分行使,第三者和共享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情况。 第318条修改了无人认知时间的规定 解读:把无人能领的时间延长到一年,归于国家的一切。 第322条民法新副本附件的归属 附件是“有约定,没有约定,不服从法律,不服从”,过失或损失必须赔偿。 根据附件制度的法理和学理,附件包括附件、混合及加工三种法律事实,由于非法律行为,当事人通过附件取得所有权,不以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也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意思。 2 .该条款的立法基础见于2002年实施的《担保法解释》第62条。 第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物权编辑删除了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不一致的特殊林木承包期延长规定,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逾期继续承包的规定。 解读:追加“承包期满继续承包”条款也是为了对接《农村土地承包法》21条:“耕地承包期为30年。 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 林地承包期为30至70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领土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的规定。 第339、340、341、342条物权篇追加关于土地经营权流动方法、流动合同、流动期限的条款。 解读:规定土地经营流程、流转合同是完全土地经营权的内涵,确认《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证明国家保护承包权人依法自主、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 规定流转期限和登记制度,给予土地经营权人一定的选择权,通过土地经营权的登记发证制度,合理平衡各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359条建设用地采用权的持续时间 领取时间延长到一年,属于国家的一切。 解读:即缴费的持续时间大致,费用可以申请减免来补充,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第366条—371条增加居住权条款 (一)解读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决定他人住房占有、有权采用的居住权的复印件。 (二)确定居住权的设立条件1、设立形式:以书面合同形式设立居住权(第367条) 2、居住权的设立时间:需要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在登记时设立 (第368条) 3、居住权的消灭时间: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70条) (3)确定居住权的人身属性,不得转让、继承 (第369条) [例子证明] :居住权是物权,如果房屋居住权在房屋管理局登记,即使成立,如果没有登记,也不成立。 买房子一定要检查账目,确认房子是否设定了居住权。 因为新房东也赶不走居住权者。 设有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在居住权到期之前无法恢复商业价值。 比如老人给保姆设定了30年的居住权,孩子继承房子,不一定能得到保姆30年的居住权,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预计公租屋今后将由居住权实现 第395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删除《物权法》的“(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议等方法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读:新增海域采矿权,将海域采矿权纳入抵押物范围 第405条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重新调整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将“签订抵押合同”变更为“抵押财产被出租、转移占有”,并删除第2款的副本。 解读: 1、抵押权的时间节点从签订抵押合同调整为设立抵押权。 对于不动产和特别动产等登记有效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的签订不能对抗之后设立的租赁关系,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2 .租赁的时间节点从财产租赁调整为财产租赁,被转移占有的,要求承租人取得实际占有。 简单来说,先借后抵押,借也不能破抵押。 第406条抵押财产的处置也是非常重要的条款,抵押财产的处置问题、物权篇变更了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规则,由“经抵押权人同意”变更为“通知抵押人”。 解读:撰改后,使抵押财产的流通更加方便,但对抵押权人来说,其权益保护不如现有规定周到。 物权篇现在不要求转让抵押财产,必须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只要通知即可。 抵押财产转让的情况下,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抵押权人可以说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抵押权人提前清算债务或存款转让给抵押人的款项。 第415条抵押权和质权的偿还顺序 解读:物权篇追加两个条款,细分担保物权的偿还顺序。 第415条,确定同一财产,设立抵押权和质押权时,也要根据等级、交付时间明确偿还顺序。 第416条确定动产抵押中交付的特别对抗作用 解读: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在标的物交付后10天内进行抵押登记时,该抵押权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得到补偿。 但是,留置权除外。 第423条最高额度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是明确的 物权篇在“抵押财产被扣押、抵押”时债权明确,在“抵押权人知道或抵押财产被扣押、扣押”时债权明确,债权明确时间提前,保护抵押权人。 第427条质押合同权篇变更了质押合同条款的部分表现,增加了《质押财产交付办法》的合同复印件要求。 解读:具体将“质权合同”表述为“质权合同”等。 第440条权利的范围 解读:物权篇确定应收账款质量的范围 将物权法应收账款的表现改为现有和现有应收账款 知识产权可以担保吗? 物权篇确定了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提高质量,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识。 第441条有价证券质量权的设立 解读:物权篇调整了质权的设立条件,不要求设立质权,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其余属是复制性的变化。 第444条知识产权中以产权产生质量的质量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 解读:物权篇调整了质权的设立条件,不再要求设立质权签订书面合同,删除相关主管部门具体部门的表现。 第445条应收账款质量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 解读:不再要求设立质量权时,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删除信用审查机关具体部门的表现。 结语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所有的身体都是整个国家。 我在眼球所及的地方耳边听说过。 民众对这次民法典的热情很高,关注的重量,对我们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之力更高,知识深度更深,法律更深,唯一勤奋的学习,促进审查,审查带学,利用我们的学习,使社会 上述复印件是个人解密的,如果有不同的理解请给我宝贵的意见。 原标题:《《陂法大讲堂》学习《民法》特辑(2)》原文
标题:热门:『陂法大讲堂』学习《民法典》专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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